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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8/04 04:59呂妍庭/嘉義報導
「協議書寫得清清楚楚,故宮怎麼可以不買帳?」陳明文昨前往視查願景館遷移作業進度時仍顯得憤憤不平,他表示故宮南院施工進度一拖再拖,完工時程一改再改,從二○○八年變成二○一三年,願景館功能喪失不說,現在故宮又不願意接收,眼看租約到期,縣府只能概括承受。
搬遷費九百萬 嘉縣府被迫買單
縣府出示九十五年與故宮前院長林曼麗簽訂的移交協議,條文中載明願景館土地租賃期滿,將由故宮協助移置故宮南院基地內,所需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。未料五月底故宮行文縣府,以願景館遷移恐有安全疑慮、南院景觀尚在規畫階段和預算有限等理由,拒絕配合給付搬遷費。
由於縣府早在二月分就完成發包,故宮一縮手,不但承包商作業緊急喊卡,工程停擺四個多月,接下來建築物轉向、承租台糖土地墊高等額外工程又追加預算多達兩百多萬,總預算驟增到九百廿餘萬,全部縣府買單。
興建過程紛擾多 抹殺「願景」
故宮南院願景館興建至今,一路走來紛紛擾擾,還幾度被譏為「馬屁館」,但縣府始終捍衛願景館是南院籌建委員會同意興建,可提供民眾了解施工狀況和作為臨時辦公室等功能,確實有其合理存在性。只是眼看故宮不再買帳,雙方關係降至冰點,縣府也決定把新遷址的願景館和南院徹底切割,除挪做文化處員工集中辦公場所,日後也將重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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