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9/06/13 04:09

〔記者曾韋禎、林曉雲、陳宣瑜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制定「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離職給與撫卹條例」,未來私校教職員每月提撥固定金額,退休時即可支領月退俸;政府研究後若同意,私校教職員未來也可能由公保轉投勞保,領取更優惠的月退俸,全案預定九十九年一月一日實施。

教育部長鄭瑞城昨天表示,私校退撫新制適用六萬多名私校教師,立法院通過的版本,雖然比行政院版本,政府一年要多出九億元,一年總計要出十九億元,但比現制政府一年要負擔廿四億元來得少。新制將可使私校教職員退休所得大幅提高,以月薪五萬多元的私立大專教師為例,新制將比舊制一次退休可多領三百七十萬元。

目前的私校教職員並無月退俸機制,且加入公保及參與私校退撫基金,退休時僅能領一次性退休金。新法實施後,若私校教職員年資未滿十五年,仍僅能領一次性退休金;若年資為十五年以上,可選擇一次給付、定期給付(月退俸)、兼領一次給付及定期給付。

新法規定,私立學校教職員的退休、撫卹、離職及資遣給與採儲金方式,由教職員、私校及政府按月共同撥款所建立的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支付,由私校、法人、教職員代表組成儲金管理委員會,並由政府會同相關機關組成儲金監理會。

提撥方式採確定提撥制,由高中以上私校提撥學費三%、私立國中小提撥學費二.一%的金額存入儲金管理會,由此專戶撥繳二十六%,餘由教職員個人撥繳三十五%、校方撥繳六.五%、政府撥繳三十二.五%。

此法制定後,也等於由政府接收私校退撫基金四百一十六億元的隱藏負債。

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,行政院與考試院應於半年內,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及公教人員保險法,將私校教職員由公保轉至勞保,領取更優惠的勞保年金。

對此,教育部立場是支持把私校教師已繳的公保基金轉到勞保基金。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反對未經規劃就讓私校教職員從公保轉至勞保,批評這是對不起全台灣勞工的作法。

對於私校退撫條例三讀通過,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表達感謝,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,家長團體多少還是會擔心相關提撥支出會不會轉嫁到學生身上,教育部應該對私校的財務狀況,做好監督工作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eowc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