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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林俊屹  
電子郵件  494106161@webmail.fju.edu.tw  
類別語文類  
留言主題  關於台灣文學  
留言內容  在中圖法2007版中,將臺灣文學獨立到863中。台灣文學之下有客家與原住民文學,請問,若以小說來說。台語小說與台灣作家著作之國語小說是否都要分類至863.57?若是如此,為何在857.6與857.7中又要另外標明中國大陸作家的類號?而在863中不區分國語及台語文學?

另外,關於台灣小說之評論該入何處?是否遵從預行編目入863.572,但分類法上並無標明。  
留言時間  2008/6/30 下午 04:16:23  
解答  是  
解答姓名  陳友民  
解答單位  國家圖書館編目組  
解答內容  【有關臺灣小說作品及其評論之歸類】
◇◇1. 《中文圖書分類法》除設有中國文學類外,另設有臺灣文學類。請問如以小說而論,臺語小說與臺灣作家之中文小說,是分別予以歸類,抑或集中歸類(“863.57”)?

2. 關於臺灣小說之評論應分入何類?是否依照預行編目作法,逕分入類號863.572,惟《中文圖書分類法》相關類目注釋並未註明,故無法確知如何歸類?請惠予解說,謝謝!

□□參考答案:
1 文學作品(包括小說在內)之分類,主要以作者的國別作為分類標準,至於寫作時所用之語文,及至內容所涉及之主題,則在所不問。以此原則,則有關臺灣人以母語寫之小說,抑或以他種文字寫的小說,均歸入臺灣文學,迨無疑義。

2 有關臺灣小說評論之分類方式有二:其一、一般之臺灣小說之評論,歸入臺灣文學批評之小說批評類(863.27);其二、針對某一小說家或某一小說作品之批評,隨該作家之小說作品歸類,即分入類目“863.57 臺灣小說”。

從上述可知,有關臺灣小說批評之分類,宜針對待編書內容性質加以考查,然後再進行適當之標引。  
解答時間  2008/7/22 上午 09:47:57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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